来源时间为:2023-08-21
公告
邯检民公告〔2023〕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邯郸市市政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西污水处理厂、邯郸市万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倾倒污泥,侵占农田,污染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邯郸市人民路东段369号邯郸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联系电话:0310-2990703
特此公告。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