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1-06-29
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2009年12月12日向证券公司发布了《关于做好换股吸收合并跨市场转登记业务技术准备工作的通知》,告知证券公司在唐钢股份换股吸并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根据2009年12月26日《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股份有限公司和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的换股实施公告》,唐钢股份(以下简称“发行人”)即将实施换股程序。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邯郸钢铁及于2009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各证券公司要尽快向发行人移交原由各证券公司受理的邯郸钢铁及承德钒钛的流通股协助司法机关冻结、流通股质押登记等数据及书面材料。不及时移交的,会影响这部分股份的换股登记。
二、证券公司配合发行人对持有托管在各证券公司客户托管单元的售流通股的股东(即“个人及普通机构投资者”)实施换股。换股程序安排见下表:
序号
日期
事项
1
2010年1月8日
2、沪市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和深市报送了证券账户使用信息的证券公司属于同一法人。
3、深市证券账户只在一处申报了证券账户使用信息。
2
2010年1月11日-1月15日
1、投资者深市证券账户使用信息指定的交易单元所在的营业部与其沪市指定交易的交易单元所在的营业部一致。
2、深沪账户使用相同的资金账户。
3
2010年1月18日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集各证券公司确认的投资者深沪证券账户信息,提交发行人。
4
2010年1月18日-复牌前1交易日
1、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换股后初始登记数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据此进行初始登记
2、对于未得到证券公司确认深沪证券账户信息的个人及普通机构投资者,由证券公司通知其进行余股补登记。投资者需到原邯郸钢铁和承德钒钛股票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营业部进行补登记申报,成功补登记的股份在补登记申报次一交易日到账,复牌后可以卖出。
5
复牌日
换股新增股份可以上市交易
6
复牌后
复牌前未及时完成补登记的投资者可继续在原邯郸钢铁和承德钒钛股票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营业部进行补登记申报,后续补登记的股份在次一交易日可上市交易。
注:实施日期如有变化,以后续通知为准。
三、证券公司应及时提醒托管在其交易单元上的限售股东、金融机构股东(含证券公司自营机构、基金机构、保险产品、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关注发行人相关公告,及时向邯郸钢铁或承德钒钛申请办理确权工作。
四、在2010年1月11日证券公司开始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回报确认投资者深沪证券账户信息后,深交所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在会员业务专区每日发布各证券公司换股进展情况统计数据。
五、请各证券公司确保在1月7日15:00前做好各项技术和业务准备工作。随后即将展开的证券公司确认投资者深沪证券账户信息以及余股补登记业务,深交所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视情况发布后续通知,请跟踪实施。
六、业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传真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0755-25938084、25946001(业务咨询)0755-25946080(技术咨询)
0755-25987132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电脑工程部:0755-25918206
会员管理部:0755-25918609
0755-82084014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一○年一月六日
《关于唐钢股份换跨市场吸收合并邯郸钢铁和承德钒钛的实施通知》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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