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广大党员干部及村民代表要积极带头响应号召,主动通知自己的亲朋好友,取消走亲访友、家庭聚会宴请等聚集活动。各行业部门要引导广大群众、沿途商铺摊点及流动商户相互转告,相互监督,对因取消公众聚集活动带来的不便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凡私自举行大型聚会或其他形式人员大规模聚集、造成不良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各级各部门要始终牢牢绷紧防控这根弦,自觉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落实落细常态化防控措施,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七、视疫情发展情况,将对上述防控措施进行适时调整。
曲周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监制:李杰
主编:王斌、杨梦莹
本期编辑:许正阳
来源:邯郸广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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