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4]31号)的有关精神,现将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于9月20日、21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具体时间及科目如下:
9月20日
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9月2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10个专业)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费每人10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7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25元)。
五、注意事项
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混合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请监考老师务必在考前提醒考生:①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②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③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正式作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需持二代身份证。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程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5、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6、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