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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建立“廉政诊所”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日期:2019/12/11 11:30:40 浏览:75

来源时间为:2019-11-21

一、立足区情,探索建立“廉政诊所”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复兴区现有基层党组织428个,其中,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农村建立的党组织235个,占全区基层党组织总数的55。这些基层党组织及其党员干部是党的“神经末梢”,是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特别是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和农村,均承担着大量落实惠民政策、服务群众的职能,直接面对群众,办理的都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基层党员干部官职虽小,位置却十分敏感。

如何抓住基层党员干部这个“重要多数”,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心下移,有效监督,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直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今年以来,复兴区纪委紧扣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部署要求,不断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们边推进边总结、边总结边创新。随着工作的深入,我们发现,在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和农村这个层面,普遍存在着监督力量薄弱、干群矛盾易发等现实问题,经过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我们发现在社区和农村一级,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基层监督力量薄弱,易生监督漏洞。目前,复兴区乡镇纪委人员力量相对较强,七个街道办事处只设一名纪检委员,力量略显薄弱。这些专职纪检干部担负着对全区45个城市社区、15个农村社区和41个行政村双委干部和社区干部的日常监督职责,特别是有的街道下辖13个城市社区,开展一次日常监督检查最多的需要半个月左右时间,难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监督职责的发挥受到局限,监督力量不足的“短板”日益凸显。

二是服务群众事项繁多,易生不正之风。无论城市社区、农村社区还是农村,均承担着大量服务群众的职能,群众申请办理低保、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再就业等事项,涉及居民教育、医疗、就业等诸多证明事项,均需要通过社区或村委会办理。这些事项的办理,关系到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十分繁杂,十分重要,可以说,群众对基层干部的作风好坏、办事效率等感受最直接、也最深,同时也极易滋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发生老百姓身边的腐败问题。

三是群众切身利益受损,易生矛盾隐患。基层工作包罗万象,件件涉及群众切实利益,极易产生干群矛盾。群众由于正当要求得不到及时办理,往往会直接到区上访反映问题,此时,矛盾已经严重激化,甚至造成重大信访问题,严重破坏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加上基层纪检监督力量不足的客观现实,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老百姓身边的腐败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并处置,急需探索一种有效的工作方法,充实基层监督力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成效。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按照邯郸市纪委干部廉洁提醒系统建设工作要求,将廉洁提醒向社区和农村的党员干部延伸,按照靠前监督、抓早抓小的思路,以“廉政诊所”为抓手,对基层干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出现的小事小节、尚不构成违纪违规的问题,提早发现、靠前纠错,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小问题、小毛病通过“廉政诊所”得到及时“治愈”,防止拖成“大病”,实现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经常化、规范化,体现对干部的关心厚爱,促进基层服务群众水平不断提升,不断增强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获得感。

二、“廉政诊所”探索工作做法

(一)组建“廉政诊所”。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和农村均承担着大量服务群众的职能,但服务职权和服务内容还是存在着一些区别。为突出监督的有效性,我们在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和农村分别建立“廉政诊所”,对基层干部落实惠民政策、服务群众过程中,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方面的苗头性、轻微性问题实施监督,同时根据社区和农村的不同特点,又各有监督侧重。在城市社区,侧重监督社区干部服务态度和工作效能等;在农村社区,侧重监督“三资”使用等;在农村,侧重监督村干部用权公正、公平、公开等。

(二)完善人员组成。为确保“廉政诊所”监督实效,明确各“廉政诊所”所长由乡镇纪委书记或街道办事处纪检委员兼任,作为“主治医生”负责监督和推进“廉政诊所”整体工作,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副书记担任“廉政诊所”副所长,负责日常工作。每个“廉政诊所”从社区或村内选聘3-5名群众认可、有较高威望的老党员或老同志担任“医生”,配合“廉政诊所”所长、副所长开展工作。从而使“廉政诊所”组成人员达到4-6名,组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监督团队。

(三)主要工作职责。根据社区和农村服务群众的职能特点,明确“廉政诊所”五项监督重点:一是迟到、早退、脱岗等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确保按时在岗在位、群众办事随来随办;二是服务群众过程中的工作态度情况,确保服务群众热情、热心;三是办事公平、公正、公开情况,确保依规公平办事;四是慵懒散漫拖、吃拿卡要等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情况,确保廉洁高效为民服务;五是群众反映的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四)工作运行机制。工作中施行“四诊一档”机制:一是“接诊”。“廉政诊所”实行日常接访制度,由副所长、居民监督员每日轮流接待群众来访反映问题,逐项登记,详细记录被反映人问题、反映人基本情况,作为调查核实和处理反馈的重要依据。二是“巡诊”。由所长定期召集有关副所长和居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在居民服务室现场检查、向居民发放调查问卷、召开群众座谈会、入户走访和查阅资料等方式,主动查找问题线索。三是“会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由所长每周召集副所长、居民监督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体研究讨论,拿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区纪委审核。四是“转诊”。对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按规定应给予党政纪处分的,由所长直接上报区纪委,由区纪委依规依纪开展调查核实。“一档”即为干部每人建立一套“廉政档案”。在各“廉政诊所”建立档案库,由副所长负责汇总管理。档案中一方面记录干部个人基本信息、主要社会关系和岗位职责及岗位风险点等内容,做到干部个人情况底数清。另一方面,将发现核实的问题线索以及提醒整改情况在档案中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五)提醒纠错方式。根据干部发生问题的情节和影响,实施五种提醒纠错方式。一是公开曝光。对出现的迟到、早退、脱岗,不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等工作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在“廉政诊所”设立曝光台,公开曝光提醒。二是提醒谈话。对有可能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群众反映干部存在的轻微违纪违规问题等情形的,实施提醒谈话。三是函询谈话。对党员干部违反有关制度规定情节较轻的、作风和效能方面存在问题情节较轻的,进行函询谈话。四是通报批评。对存在“四风”问题及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存在不作为、不落实、不担当等问题,情节轻微的,印发全区通报。五是其他方式。对不适用以上处置方式的,依据情况,灵活采用批评教育、警示谈话、限期整改等其他批评教育类措施进行处置。

(六)加强机制保障。为使“廉政诊所”规范运行,复兴区纪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基层“廉政诊所”的工作方案》,对监督内容、工作流程和提醒整改等内容做了详细具体要求。同时,制定了《工作流程图》《工作职责图》《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基本信息表》《提醒纠错审批表》和《提醒纠错备案表》“两图三表”,为“廉政诊所”日常工作开展所需的流程和图表制定了统一模板,并赋予基层较大自主权,可参照模板根据各自工作实际进行细化完善。为确保“廉政诊所”坚持常态、有效开展,复兴区纪委将“廉政诊所”工作纳入落实“两个责任”重点考核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追究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干部监督责任。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定,对隐瞒不报、歪曲造假、泄露秘密、以公谋私及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律严肃处置,坚决杜绝敷衍应付、提醒不及时、跟踪整改不到位等行为,确保工作实效。同时,复兴区纪委实行分包联系制度,区纪委副书记、各常委分包乡镇和街道下辖的各城市社区“廉政诊所”,每月深入实地督导推进,重点查看“廉政诊所”日常运行、廉情收集、档案管理、研究会商、提醒纠错和跟踪整改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

(七)强化结果运用。工作中注重加强“廉政诊所”提醒纠错结果运用,通过四种方式努力扩大工作成效。一是将处置结果报备组织和人事部门,作为干部评优评先、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及时掌握基层的政治生态,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三是依据提醒纠错的问题,对易发多发违纪违规情形的重点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四是对多次提醒,不认真整改,仍然出现违纪违规情形的,直接进行立案审查,严肃追究责任。

三、“廉政诊所”工作成效

(一)有效整合现有人员,增强了基层监督力量。通过在社区和农村建立“廉政诊所”,在不增加人员机构编制的情况下,有效将乡镇、街道纪检干部,社区、农村干部和群众三方面人员力量整合在一起,组建起一支既有专职纪检干部,也有社区、农村干部和居民参与的监督团队。基层纪检干部不再“单打独斗”,为推进基层干部监督工作延伸出了新的“手”“脚”“眼睛”和“耳朵”,使基层干部监督工作开展不再“捉襟见肘”。

(二)有效靠前实施监督,及时发现基层问题线索。“廉政诊所”建立以来,群众可以随时通过“廉政诊所”反映问题,社区和村委会可以及时发现自身工作不足,乡镇、街道可以提早掌握基层干部队伍情况,区纪委可以全面掌握基层干部问题线索。发现问题后,通过集中“会诊”拿出处理意见,报经区纪委审核后,实施提醒纠错,并跟踪整改。实现小问题不出社区、村,问题解决在社区、村,重大问题由区纪委直接调查核实,进行处理。工作开展以来,共发现问题线索265个,实施提醒整改206人(次),数量是近两年来发现基层干部问题数量总和的3倍。

(三)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促进社区干部规范用权。“廉政诊所”通过公开曝光、提醒谈话、函询谈话、通报批评等提醒纠错方式,对基层干部出现的小问题、小毛病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纠错,起到了治病救人、抓早抓小的实际效果,是对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全新尝试,进一步提醒督促基层干部少犯错、不犯错。同时,通过提醒结果的有效运用,可以及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可以推动基层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改进,促进基层干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工作态度不断优化,促进服务群众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融洽了干群关系,使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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