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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实施食品安全“十大样板示范工程”

发布日期:2024/3/26 23:42:29 浏览:20

来源时间为:2024-03-15

近日,河北省邯郸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食品安全“十大样板示范工程”的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底,在该市实施食品安全“十大样板示范工程”,坚持样板先行、示范带动,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实施食品生产样板示范工程。持续强化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健全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体系、诚信体系和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打造100家食品生产样板示范企业。

实施食品超市样板示范工程。持续强化食品销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规范食品销售市场经营秩序,有效管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着力提升超市风险防控能力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打造100家样板示范超市。

实施农村食品经营样板示范工程。持续深化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农村食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鼓励发展农村食品连锁配送,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供应和质量安全水平,打造400家农村食品经营样板示范店。

实施食品“三小”样板示范工程。进一步加强食品“三小”无证经营、“僵尸”主体清理,推进持证亮证经营;选树一批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进行软硬件规范化改造,做到“亮证经营、原料安全、干净卫生、操作规范、安全承诺、文明经营”;加强食品“三小”聚集区域建设,打造100家小作坊、100家小餐饮、100家小摊点样板示范店。

实施餐饮街区样板示范工程。强化集中区域餐饮门店食品安全监管,推进经营信息全面公示、主体责任有效落实、节俭用餐提示提醒等。推进区域内餐饮门店“明厨亮灶”全覆盖,实现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操作环节可视化、加工流程规范化、社会监督透明化,在邯郸市每个县(市、区)至少创建1条阳光餐饮示范街区。

实施校园供餐样板示范工程。持续推动学校(幼儿园)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做到食品原料供货渠道公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完善、餐厨垃圾处理规范,打造600家学校(幼儿园)食堂和校外供餐样板示范单位。

实施网络餐饮样板示范工程。规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资质,持证亮证经营率达到100;推广使用食安封签,实现网络餐饮单位使用率达100,打造100家网络餐饮样板示范单位。

实施特殊食品经营样板示范工程。持续提升特殊食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做到亮证经营,设立销售专区专柜、提示牌等,严格落实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打造200家特殊食品经营样板示范店。

实施农贸市场(超市)快检室样板示范工程。全面提升农贸市场(超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水平,指导农贸市场配备快检等设施设备,规范化建设食品快检室,健全快检管理制度,制定快检计划,建立检测台账,公示快检结果,打造100家农贸市场(超市)样板示范快检室。

实施食品抽检样板示范工程。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升食品抽检质效,实现抽检任务完成率、数据准确率、信息公示率达100,不合格食品发现率不低于河北省平均水平;深入推进“你点我检”“你送我检”等活动;加强不合格食品处置工作,立案率达90以上,按时办结率达100,切实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评选“十佳食品抽检质量示范县”。(赵春辉徐东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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