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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未成年人被性侵案发宾馆要赔偿

发布日期:2022/6/23 8:38:52 浏览:63

来源时间为:2022-05-27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张君通讯员蔡蓓)一名未成年少女被一同聚餐并饮酒的男友挟持到宾馆。宾馆服务员未仔细审查住宿者身份,便办理了开房手续,导致少女被性侵。近日,经法院开庭审理,在被告人被判刑的同时,涉案宾馆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精神抚慰金5000元。

2021年7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小明(化名)和17岁的小倩(化名)在一起聚餐并饮酒至深夜。在小倩醉酒状态下,小明以送其回家为由,将小丽带至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一家宾馆。在办理开房手续时,宾馆服务员明知小倩处于醉酒、走路摇晃的状态,既未依法询问二人的关系,也没有检验其有效身份证件、如实登记规定的信息,直接为二人办理入住。最终,小倩在房间内被小明性侵。小倩家人得知女儿的遭遇后,立即报警。

据了解,案件中涉案宾馆未落实旅馆业住宿管理规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为侵害人提供了场所和便利,为犯罪行为创造了有利条件。为了进一步警示旅馆业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更多的未成年人,邯郸市经开区人民检察院在追究侵害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支持未成年被害人向宾馆提起民事诉讼并取得进展。

最终,经过不公开开庭审理,小明被法院判处强奸罪,民事诉讼案件经法院开庭审理,宾馆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赔偿被害人精神损害费5000元。同时,邯郸市经开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要求加强对旅馆业的规范化管理,将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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