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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纪委监察局通报八起腐败问题典型案件-邯郸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15/11/27 8:06:56 浏览:333

生活保障金领取手续,二人分别骗取低保金3991元和7761元。同时,将其个人车辆维修费510元在村集体财务账报销;重复从村集体财务账列支麦场保险费3700元。永年县纪委给予庞民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性质恶劣,影响较坏。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通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踩着不变的步伐,在反腐新常态下,坚决按照“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惩治腐败的要求,始终把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办案的重中之重,治病树、拔烂树、正歪树,不断扩大巡视成果,保持惩处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形成强力震慑,确保把办案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反腐败的具体成效,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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