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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邯郸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布日期:2016/3/23 4:05:11 浏览:2462

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投资者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选择权,不得撤销。

(六)投资者回售本期债券,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发行人依照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进行兑付,并公告兑付数额。

(八)投资者未选择回售的本期债券部分,债券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内容为准。

第九条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邯郸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邯郸市丛台区人民路340号

法定代表人:白钢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高速公路、国有干线收费公路、场站、城际营业性轻轨的建设和经营以及按市场机制模式运作的交通相关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392,020.38万元,负债总额为973,369.99万元,所有者权益418,650.3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418,650.3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92,2011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88,603.48万元,净利润39,622.8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9,622.87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公司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于2009年7月16日出具的《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邯郸市交通建设公司的批复》(【2009】84号),对邯郸市交通局提交的《邯郸市交通局关于成立交通建设公司的请示》(邯交呈【2009】61号)进行批复成立。

2009年9月16日,公司完成工商注册,注册名称为邯郸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注册号为130400000043378。公司注册资本18,000万元,由邯郸市交通局出资,邯郸正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验并出具(2009)邯正会验字第69号验资报告。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是公司的唯一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四、发行人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

发行人是经邯郸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拥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权责明确,对公司进行管理和运营,并由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履行出资人职责。

公司设董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董事长1名,董事6名,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会议每6个月召开一次。董事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执行出资人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订公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任命)和解聘(免除)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任命)或者解聘(免除)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报主管机关同意后生效),决定其报酬事项;制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章程。

公司设监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主席1名,监事4名,监事会每届任期三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出资人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设总经理1人,由董事会决定聘任(任命)或者解聘(免除)并经主管机关同意。经出资人批准,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总经理。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任命)或者解聘(免除)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任命)或者解聘(免除)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出资人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公司组织结构

图9-1: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公司设有综合部、财务审计部、建设和运营管理部、投资发展部、青红高速管理处、客运东站等部门,各部门职能简述如下:

1、综合部

负责公司文字材料的起草;文件的收发、传递和归档;人事管理、劳资和党务;对外招待;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的采购、登记;车辆管理等工作。

2、财务审计部

负责公司的日常账务处理、财务收支、筹融资金、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的编制、公司内部审计等工作,制订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拟订、汇总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资金运营计划等,并负责对预算计划的调整工作。负责公司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做好资金管理、投资运作、收入解缴、成本计算与控制、资产核算与处理、税费交纳、利润分配等工作。负责公司业务票据的申领、印制、发放、核销和管理工作。参与公司重大经济决策,参与相关经济业务合同的签订等。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所属单位、部门的财务收支和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定期审计或专项审计。负责财产、会计、预算、审计等相关业务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监督、检查、指导管理处财务管理工作。

3、建设和运营管理部

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及项目建成后的日常运营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拟订公司有关公路建设管理的制度、办法;根据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提出项目建设实施的总体方案;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及申报工作;办理项目开工等有关手续;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监督合同履行;负责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协调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组织公路建设项目调度会;对项目单位进行目标考核,对各工程项目的定期检查和评比;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提出奖惩意见;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变更设计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的质量事故、质量举报的处理工作;参与解决工程建设中重大、复杂的工程技术难题;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办理工程质量奖的申报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检查监督;对项目单位进行经营分析。

4、投资发展部

负责公司发展战略研究,编制企业中长期规划,拟定并下达公司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公路养护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通行费征收计划、企业经营指导性计划及投融资计划。评估公司的拟投资项目,负责公司对外投资和权益的管理。经营公司的调研,为经营公司提供产业政策、税务咨询、行业信息、招投标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咨询工作;拟定公司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公司运营公路房屋设施的投资计划,参与公路养护工程定额单价的制定,审核合同内容,监管合同履行;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参与拟建工程项目的论证、审查。

5、青红高速管理处

青红高速管理处具体负责青红高速(现称为青兰高速邯郸段)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负责青红高速(现称为青兰高速邯郸段)路产、路权的管理和保护、养护工作。

6、客运东站

客运东站(管理处)主要负责邯郸市汽车客运东站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

五、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无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十条发行人业务情况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公路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其主要收入来源于其名下高速公路的通行费收入。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一)我国公路行业发展现状

交通基础设施行业是国家优先鼓励发展和重点扶持的行业,一直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在由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管道等五种运输方式构成的现代交通综合运输体系中,公路交通作为最广泛、最普及的运输方式,具有“覆盖面广、时效性强、机动灵活、门到门运输”的特点与优势,在综合运输体系中占主导地位。改革开放以后公路建设进入了健康发展的轨道,“七五”期间国家明确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产业,国务院批准设立公路建设专项基金和车辆购置附加费,专门用于公路建设,公路建设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近几年来,受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影响,公路投资被作为拉动内需的重要手段,公路基础设施投资额屡创新高,为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2008年“四万亿”刺激政策推出后,公路投资取得大幅增长,至2011年公路投资规模已达到1.2万亿元。截至2011年末,全国公路总里程已达407.96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达到了8.51万公里。总体看,我国公路建设行业发展空间较大,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1、我国公路密度不高,建设需求旺盛

从实际公路的密度看,比较每百平方公里公路里程,目前中国的公路密度为42.49公里/百平方公里,是美国的60;高速公路密度0.78公里/百平方公里,是美国的72。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我国对公路运输的需求也逐年增加,具体表现为公路货物及旅客周转量的持续增长。2001-2010年,我国公路货物周转量从6,180亿吨公里增长至43,005亿吨公里,年复合增长率达24.06;我国公路旅客周转量从7,047亿人公里增长至14,914亿人公里,年复合增长率达8.69。

2、公路建设处于高位,建设资金持续增加

虽然受到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近几年来我国的公路建设依然保持了较高的速度。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数据,2011年底,全国公路总里程达到407.96万公里,比上年末增加7.14万公里,全国公路密度为42.49公里/百平方公里,比上年末增加0.74公里/百平方公里。另一方面,截至2011年末,全国高速公路达8.51万公里,居世界第二位,比上年末增加1.1万公里。截至“十一五”末,全国公路桥梁达65.81万座、3,048.31万米,比上年末增加3.62万座、322.25万米,比“十五”末增加32.15万座、1,573.56万米。

公路建设投资继续较快增长。“十一五”公路建设累计完成投资40,752.63亿元,年均增长15.9。高速公路方面“十一五”累计完成投资22,159.01亿元,是“十五”投资完成额的2.5倍。2011年全国累计完成公路投资1.2万亿。

3、我国高速公路收费政策

我国高速公路收费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1981年广东省政府采用收取通行费偿还借款的方式建设了广珠公路上的四座大桥和广深公路,开创了中国“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先河。1984年,国务院通过了加快公路建设的三大政策:一是适当提高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二是开始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三是允许集资、贷款修建公路,并允许通过收取过路过桥费的方式偿还集资或贷款。从此,我国收费公路开始迅速发展,公路交通建设出现跨越式发展。据交通运输部统计,我国自实施收费公路政策以来,共筹集了8,000多亿的建设资金,目前已建成的所有高速公路、70的一级公路、50的二级公路和2/3的千米以上大桥和隧道都是使用贷款修建的,如果不实施收费公路政策,中国公路建设将比现在滞后20年。可见,没有收费公路政策中国公路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势必将受到较大影响。

2004年12月,原交通部联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印发关于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省对10吨以上货车收费下调20-30,这次收费调整引发了投资者对高速公路收费价格稳定和收费权能否得到长期保障的担忧。2005年国家公布的《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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