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干部队伍结构改善,根据工作需要,市委办公厅拟在全市范围公开遴选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岗位
市委办公厅工作岗位6名,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委办公厅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工作岗位4名。报名人员仅限选报1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二、公开遴选范围
邯郸市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在编在职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人员。
三、公开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对党绝对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作风优良;勤政务实,敢于担当。
2.中共党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2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县(市、区)委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从事文字工作的同志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截至2015年10月),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调研能力、协调能力。
5.不在任何工作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没有其他不符合调动程序规定的。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3)与市委办公厅领导班子成员(含退出领导岗位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